帳號 密碼
  •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文章列表

公告 呂建忠 - 人事 | 2025-10-14 | 點閱數: 22
主旨: 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教師請假規則」一案。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D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二、 旨揭修正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 三、 相關電子檔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公告 呂建忠 - 人事 | 2025-10-14 | 點閱數: 15
主旨:轉知銓敘部函以,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說明: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公告 呂建忠 - 人事 | 2025-10-14 | 點閱數: 19
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發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其中除第3條有關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外,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說明:依行政院114年10月9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公告 呂建忠 - 人事 | 2025-10-03 | 點閱數: 53
函轉教育部函,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職前具有 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 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 關規定辦理提敘。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2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3206號函 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請各校配合辦理,並主動通知符合條件得改敘薪級之教 師,以確保當事人權利,於3個月內申請依該函改敘,並自 即日起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公告 呂建忠 - 人事 | 2025-10-03 | 點閱數: 28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 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 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 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9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02559號函辦 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請各機關(構)學校,除加強宣導赴陸、港澳(含過境轉機) 應完備相關申請通報手續外,自115年7月1日起,針對違法 (規)人員,將依旨揭原則予以懲處,請務必轉知所屬人 員,以利瞭解相關規定,避免觸法風險。 三、另未具公務人員身分之人員(如約聘僱人員、約用人員、技 工、工友及...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呂建忠 - 人事 | 2025-10-02 | 點閱數: 19
主旨: 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獎勵公務人員進修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自行申請進修實施要點」,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檢附旨揭要點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公告 呂建忠 - 人事 | 2025-10-02 | 點閱數: 17
主旨: 轉知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其施行日期俟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發布後,將另案轉知,請查照。 說明: 依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9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4587779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公告 呂建忠 - 人事 | 2025-10-02 | 點閱數: 54
公告教育部函有關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得辦理改敘一案。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30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查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略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所定經該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每次期間3個月以上累積滿1年者,得提敘1級薪級。 三、 前開教育部114年5月...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呂建忠 - 人事 | 2025-08-28 | 點閱數: 34
公告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出差加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檢附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出差加班注意事項」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公告 呂建忠 - 人事 | 2025-08-13 | 點閱數: 34
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