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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臺南市政府公教員工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申請表。
說明:
一、依臺南市政府114年6月18日府人給字第1140772222號函辦理。
二、為簡化本府同仁申請住院醫療補助之行政流程,爰訂定旨揭申請表及自付費用明細表(如附件)供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辦理住院醫療補助申請作業使用。
三、依前揭函略以,住院醫療補助費用由本府統籌款經費「公務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項下支應;教育局及所屬機關學校由教育發展基金相關科目項下支應。本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請本權責受理同仁申請住院醫療補助案件,並確實辦理審核及經費核銷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