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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本府教育局重申各級學校應遵循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人員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復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3條規定:「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服務人民。」及第17條規定:「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4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805811A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家長數位防護意識,提升兒童及青少年生活與學習品質,並落實家庭、學校與社會共同守護學生健康上網,請透過網站、家長會或親師座談會及家長群組等多元管道協助宣導及推廣:
(一)教育部已建置免費「數位工具包」資源,提供圖解操作手冊與教學影片,協助家長設定子女手機使用時間、過濾暴力與色情等不當內容等功能,相關資源連結:https://gov.tw/bLU。倘家長無法自行完成安裝,亦可至三大電信業者指定之直營門市(https://reurl.cc/gn7jMX),經簽署同意書後,由門市人員現場協... 觀看完整文章
一、加強宣導所屬人員赴陸港澳,不分平、假日均應於行前申請許可或辦理通報作業並經服務機關同意。
二、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請加強宣導,以利所屬人員瞭解相關規定,並落實下列事項:
(一)所屬人員申請進入陸港澳地區,應遵守上開相關規定,並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及赴大陸地區(含非因公)申請案件須報府核定(轉)期程表」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二)對於非一般公... 觀看完整文章
反詐宣導影片、圖卡及普發現金反詐圖卡宣導連結如下
(一)未成年車手青春歲月GAME OVER!!(1分13秒)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5znJT5wE3c
(二)打詐新四法 _讓主播許貴雅教你識破車手及ATM詐騙(1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Oj_TmHaxWM
(三)防詐小劇場《解除分期,遙遙無期》(1分31秒)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zgVueCFako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10 月 17 日部法一字第 11458664171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書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銓敘部為利旨揭調查表之理解及確實填寫,避免公務員因未諳法令而觸法,爰修正調查表,並配合修正後內容製作「問答集 Q&A」。茲因現行調查表中關於項目 1 何謂「營利事業之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相類似職務」及項目 3 所稱「其他具有營利性質之事務」之說明欄,對於「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之定義,未明確舉例說明,易使擔任工、商事業以外之農、林、漁、牧場等負責人之公務員,誤以為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 觀看完整文章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業自 114 年 7 月 22 日施行,為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並保障揭弊者權益,法務部廉政署製作「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摺頁」並公告於網站「揭弊者保護專區」-宣導資源項下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0/1309611/1309616/1309736/post
一、114年11月餐前5分鐘相關影片教材內容已上傳至臺南市學校午餐教育資訊網/餐前5分鐘/每月教材(https://lunch.tn.edu.tw/custom_issue/314)。主題海報及專欄文章亦上傳至該網站,請各位老師多加利用,以利餐前5分鐘飲食營養教育推動:
(一)藏在植物裡的香料地圖:https://lunch.tn.edu.tw/custom_issue/311
(二)廚房香料三寶:https://lunch.tn.edu.tw/custom_issue/312
(三...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