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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文正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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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管理員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4-11-27 | 點閱數: 695
『國小學生最想要參加的藝術與人文社團』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qDhNI3ArEfeH70rgt2I_AjDUoDvBV9MzQIj8PqOgApM/viewform ◎ 問卷目的: 瞭解全國小學生最想要參加的藝術與人文社團 ◎ 請老師就學生自己喜歡的社團 填寫票數,可複選 ◎ 樣本數至少100人 ◎ 若有任何疑問,請電 0910-102-658 ◎ 感謝您的配合!! 中國電視公司 『kuso、fun、fun、fun』節目製作小組 *必填 學校資料   ... 觀看完整文章
注意 → 管理員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4-11-24 | 點閱數: 599
受文者:臺南市麻豆區文正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社字第1031089113C號   主旨:本局為提昇  貴校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降低補習消費糾紛,今年特攝製「補習班消費糾紛宣導片」系列三、系列四兩支,請依說明三廣為宣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3年1月22日南市教社字第1030064203B號函(諒達),102年所攝製「補習班消費糾紛宣導片」系列一:買車輪送汽車篇,截至11月17日點閱人數達6532人;「補習班消費糾紛宣導片」系列二:I come,I sign,I cry...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訪客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4-11-21 | 點閱數: 528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3年11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030161442號函轉勞動部103年11月3日勞動條4字第1030132391號函辦理。 二、旨揭性工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本法第15條第4項規定之3日陪產假,受僱者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期間內,擇其中之3日請假。」較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因配偶分娩者,給陪產假3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前後3日內請畢,例假日順延之。」為寬;茲以性工法係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而特別制定,且教師亦為性工法之適用對象,爰現行教師請假規則尚未配合修正發布前,教師得依...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訪客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4-11-21 | 點閱數: 581
說明:為協助各機關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及內部稽核工作,行政院主計總處製作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實務與自行評估作法」、「政府內部稽核實務」及「機關辦理自行評估及內部稽核經驗分享」數位課程,自本(103)年11月10日起置放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e等公務園」學習網,請同仁上網選讀。
公告 訪客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4-11-21 | 點閱數: 584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11月18日總處培字第1030053793號函辦理。 二、查「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又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本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之三日陪產假,受僱者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十五日期間內,擇其中之三日請假。」另給假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十四日。女性聘僱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 觀看完整文章
狂賀 訪客 - 榮譽榜 | 2014-11-20 | 點閱數: 725
本校直笛隊參加全市10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國小團體組直笛合奏類,榮獲甲等佳績。 感謝楊家慧老師用心的指導,直笛隊成員們認真的練習,大家辛苦了!
注意 → 管理員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4-11-18 | 點閱數: 627
主旨:請於 貴機關網站首頁協助建置中央選舉委員會「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專區」連結,並請轉知所屬,請 查照。http://web.cec.gov.tw/files/90-1000-8.php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03年11月7日中選綜字第1033050233號函辦理。 二、為使民眾瞭解103年11月29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將選舉相關議題或訊息彙整於該會「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專區」(網址http://web.cec.gov.tw/files/90-1000-8.php ,請於 貴機關首頁建立連結以協助宣導,至紉公誼。  
公告 訪客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4-11-17 | 點閱數: 662
說明:依據行政院103年11月11日院授人給字第1030053022號函辦理。
宣導 訪客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4-11-14 | 點閱數: 555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留職停薪復職後發生生育事實,其生育補助基準應由事實發生當月起,往前推算「實際在職月份」6個月之薪(俸)額平均數為準,不含全月留職停薪之月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103年11月10日府人給字第1031064291號函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03年11月6日總處給字第10300523151號函辦理。
宣導 訪客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4-11-14 | 點閱數: 53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5日臺教人(三)字第1030156410號函轉銓敘部103年10月22日部法一字第1033895221號函辦理。 二、按前開銓敘部103年10月22日函說明二略以,勞動部103年10月3日勞動條4字第1030132064號函說明二「...勞雇雙方可在總時數不 超過1小時時間內,視泌乳情形及受哺乳子女需求,協商調配增加哺乳次數;或可依其親自哺乳子女數增加哺乳時間,增加之哺乳時間是否視為工作時間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一節,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已明定受僱者親自哺乳未滿1歲子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2次,每次以30分鐘,且考量政府各機...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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