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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毓郎 - 教導處 | 2014-08-03 | 點閱數: 1229

臺南市麻豆區文正國小103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依據:

  一、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依臺南市教育局網路公告1030716日第55130號辦理。

貳、甄選類別:一般代理教師1名。

參、錄取名額:

  一、一般代理教師1(備取2),需代理導師。

  二、於錄取後若因故而放棄者,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須配合學校行政,協助指導學生參加各項競賽、參與教學設計競賽等相關教育活動)

肆、報名資格:

   一、須為本市教育局公告之103學年度代理教師列冊候用人員。

  二、繳驗下列表件:(影本先送校,正本起於口試當日繳交以供驗證)

    1.本校103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乙份(附件一)。

    2.臺南市103學年度教師甄選成績單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歸還)

    3.合格教師證書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歸還)。

         4.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如: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

    5.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歸還)。

         6.個人履歷表一份。

  三、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1.【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者。

        2.【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情事者。

        3.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四、最近3年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伍、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0388()下午4時前,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完成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報名者始可寄發相關文件及參與甄選)

  二、請符合資格且有意者於10388()下午4點前將報名表(如附件一)及履歷表一份(含學經歷、教師證書、聯絡資訊等相關資料影本,以A4大小、格式自訂且每份勿超過10頁之方式裝訂,試後個人資料恕不寄還)寄達或親自送到本校。

  三、報名地址:721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86

  四、聯絡電話:06-5722168#87

  五、聯絡人:教導處張主任或郭組長

陸、甄選方式:

  一、採用口試:時間6-8分鐘(口試內容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與輔導、國小教育教學為範圍)。

柒、口試日期與地點:

  一、日期:103812(星期二)上午1000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930)。

  二、地點:文正國小校長室。

捌、甄選注意事項:

  一、應聘者須親自出席參加口試

  二、口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序號進場

  三、口試排序於812(星期二)當天報到後,於上午1000起,依照序號進入試場。

  四、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玖、榜示及任用:

  一、於812(星期二)口試結束後,立即計算成績,當天下午4時過後,於本校網站公布正、備取名單(並以電話聯絡之),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正取人員請於103814日(星期四)上午10時前,洽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本校訂於103812日(星期二)下午3時進行教評會審議,經教評會審議通過始得聘任。

  四、應聘錄取之代理教師,應依照本校實際需求,進行排課及職務分配,並積極配合本校指派及辦理之相關活動。

  五、未獲錄取者,亦歡迎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

拾、聘期和薪資:

  一、聘期:自103830日起至10471日止,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以市府核定為主)

  二、薪資待遇:薪資酬勞依照相關規定,按學歷支給月薪,並補助當事人勞健保、勞退金。

  三、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拾壹、附則:

  一、應聘錄取之教師,應依規定參加本市或本校辦理之職前研習,時間、地點另訂。

  二、錄取人員報到後,經學校查知有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或予以解聘。

  三、應考人經發現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不具備應考資格、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結果之情形,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甄選時發現者,予以扣考;甄選後錄取名單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參加本次代理教師甄選者應遵守本簡章之規定,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其餘相關代理暨代課教師的規定如未詳實,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暨相關法規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在不牴觸有關規定原則下,得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公告實施。

  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另於本校網站公告。

拾貳、本簡章經臺南市麻豆區文正國小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敬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錄取名單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備。

 

 

 

 

臺南市麻豆區文正國民小學103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附件1

編號:         (學校填寫)

 

姓   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相片

身分證字號

          

電 話

(H)

(手機)

婚姻

□ 已婚

□ 未婚

地     址

 

學    歷

畢業學校

系    所

修業起訖年月

 

 

 

 

 

 

教師

證明

登記日期:                     教師證字號:

種類:                                   第              號

教學經歷

服務學校

職稱(或教授科目)

服務期間

 

 

 

 

 

 

 

 

 

以上資料由本人親自填寫,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不實情事,除願意接受解聘外,本人願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報考人:                 【簽名蓋章】

證  件  名  稱

項目

文件名稱

查驗項目是否完備

備  註

1

甄選報名表

 □ 有     □ 無

 

2

應徵者簡歷

 □ 有     □ 無

請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列印

3

教師合格證書

 □ 有     □ 無

 

4

相關學歷證件(具有專長者檢附證明)

 □ 有     □ 無

 

5

本市103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成績單

 □ 有     □ 無

筆試分數:

審查意見

□資格符合

□資格不符

審查人

 

甄 選 成 績

口 試

總分

 

 

評   語

 

評審結果

□ 正取        □ 備取(第  順位)     □ 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