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有關教師待遇條例施行後,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支給疑義釋示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9月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5010191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