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其施行日期俟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發布後,將另案轉知,請查照。
說明: 依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9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4587779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