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2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B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來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