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府所屬各級學校暨專設幼兒園年滿40歲以上教師兼行政職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費,自111學年度起,調整為每2年補助1次,每次最高新臺幣4,500元,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109年7月22日南市教人(二)字第1090846129號函計達。 二、檢附健康檢查補助費申請表(附件1)及健康檢查管制名冊(附件2)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