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條文業經勞動部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11日總處培字第1100024428號書函轉准勞動部110年6月4日勞動條4字第1100130433E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