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員遴用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甄選類別:特教學生鐘點助理員
四、名額:依報名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數名。
五、報名資格: 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六、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特教助理人
員之職責如下「教師助理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
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七、任用期間:僱用時間108年9月3日至12月30日;並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服務日數;經費由
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八、鐘點節數及待遇:本案僱用之特教鐘點助理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原則上以鐘點費方
式支應,每小時以150元計,每天預計4-5小時、一週20-25小時,俟市府核定做調整。
九、報名辦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108年9月3日(星期二)下午12時00分止。截止,逾時不受理。
(二)甄選日期:108年9月3日(二)14:00
其他詳請,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