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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毓郎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5-11-04 | 點閱數: 492

臺南市麻豆區文正國民小學104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73098號公告。

貳、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長期代理教師

一般

1

1

104/12/07-105/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 甄選日程表

序號

日期

項目

說明

1

104年11月04日(星期三)

公告簡章

 

2

104年11月04日(星期三)-11月09日(星期一)9時至16時。

第1次報名日期

本次接受親自、委託、通信報名

3

104年11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

第1次甄選日期

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4

104年11月12日(星期四)

9時至15時。

第2次報名日期

只接受親自、委託報名

5

104年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時

第2次甄選日期

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6

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

9時至15時。

第3次報名日期

只接受親自、委託報名

7

104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時

第3次甄選日期

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註: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wjps.tn.edu.tw/)、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並請自行下載使用。

肆、 報名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地點:本校教導處。電話:06-5722168轉87。

    二、應繳交證件:【(一)~(三)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

     (一)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如: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須檢附照片)…等)影本乙份。

     (二)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乙份。

     (三)學歷證件影本乙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履歷表(3頁為限)1式3份。

     (五)切結書

   (六) 委託書(如為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三、方式:

(一)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料。

(二)檢同書面資料、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第1,2,3次),通信報名(只限第1次)以郵

    戳為憑(採本方式者考試當日檢查正本)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次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第2次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甄選其他說明如下:

類別

說明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預計擔任級任老師及行政工作(校刊、學務組協辦)

 

陸、 甄選地點: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報到時間前親自至本校教導處辦理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 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一式3份(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3頁)親自參

                 加評選。

    (二)試教:1.範圍:(請老師自訂該科教材,版本不限)

              2.時間:每人5-10分鐘。

              3.試教現場無學生。

    (三)口試: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時間:每人5-10分鐘,得視人

              數多寡調整,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四)計分方式:試教成績50%,口試成績50%。

    (五)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 甄選結果公告及錄取報到

    第1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4年11月11日(星期三)18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

         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4年11月12日(星期四)上午12時前到校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第2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4年11月13日(星期五)18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

         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12時前到校報 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第3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4年11月17日(星期二)18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備)

        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4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12時前到校報 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聘期和薪資:

    一、聘期:依聘約所載。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以市府核定為主)

    二、薪資待遇:薪資酬勞依照相關規定,按學歷支給月薪,並補助當事人勞健保、勞退金。

    三、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拾、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wjp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錄取人員應參與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之「初任教師研習」,研習時間及地點依教育局規劃期程辦理,另行通知。

    六、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期滿後應自動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

 拾壹、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議委員會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錄取名單 

       送臺南市政府核備。如有補充事項,公布本校網站(https://www.wjps.tn.edu.tw)、臺  

       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