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員遴用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甄選類別:特教學生鐘點助理員
四、名額:依報名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2名,備取數名。
五、報名資格: 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六、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特教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教師助理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
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七、任用期間:僱用時間112年02月21日至112年6月30日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服務日數;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八、鐘點節數及待遇:本案僱用之特教鐘點助理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原則上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176元計,每天預計4-6小時、一週20-30小時,俟市府核
定做調整。依勞基法規定辦理(如基本工資每小時176元,每日正常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
九、報名辦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112年02月18 日(星期六)中午12時00分止。截止,逾時及假日不受理。
(二)方式:請將報名表(如附件1)、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自傳等親送本校幼兒園(送件資料恕不寄還)。不接受通訊報名。
(三)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地址: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86號。電話:06-5722168 轉71。
聯絡人:幼兒園主任 林惠雯主任。
十、甄選事項:
(一)甄選日期:112年02月20日(一)早上10:00。
(二)甄選方式:依面試分數自高至低依序錄取幼兒園正取 2名,備取若干名。
(三)審查資料:報名表、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含相關經歷、特教進修研習等)。
(四)甄選地點:幼兒園教室。
十一、錄取公布:112年02月20日(一)下午5點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二、遴用:
(二)特教學生助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本校, 遺缺由備取遞補。
(三)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幼兒園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十四、注意事項:
(一) 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二) 特教學生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三) 如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者,將不予錄取。
(四)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需更改,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五) 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良民證、符合職業安全相關法令之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六)甄選面試當日,應試者頇確定自身體溫正常、無呼吸道疾病後,請依本校防疫措施,於本校警衛室實名制且量溫通過並消毒手部後始可入校。
(七)入校服務前 14 日頇完成 COVID-19 疫苗第三劑接種或提供 3 日內抗原快篩或 PCR 檢測陰 性證明,之後 每 7 日進行 1 次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
十五、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六、本簡章經校長核准後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
)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各校公告(http://www.tn.edu.tw),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