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重申各級學校應遵循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同仁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查教育基本法第 6 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復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3 條規定:「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服務人民。」及第 17 條規定:「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 觀看完整文章
一、衛福部已於 112 年 8 月 1 日宣布,自 112 年 8 月 15 日起(以篩檢陽性日為準) COVID-19 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者,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 10 日調整為 5 日,同時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定辦理。
二、配合前開衛福部宣布之最新防疫措施,有關教育部 111 年 1 月 2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011921 號函所述有關「因縣市政府宣布停課、預防性停課、或各類為因應疫情而採取之措施者,......,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建請貴單位得宣布家長可申請防疫照顧假」,並建議申請防疫照顧假對象之原則等,自 ... 觀看完整文章
一、有關本府員工協助方案服務資訊,歡迎同仁多加利用
(一)人事處/員工協助方案專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G0A501
(二)員工協助福利及關懷網申請平臺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eap/index.aspx
(三)通訊諮商資源(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https://health.tainan.gov.tw/page.asp?mainid=6784EFAE-07F3-40C4-912C-42B6F397301C
(四)心...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5 月 22 日南市教政字第 1120663335 號函辦理。
二、為使民眾了解並關注齊心反賄議題,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新竹縣政府政風處及竹北市公所政風室合作拍攝「就是不賄 #沒有畏什麼」宣導影片。旨揭影片下載網址為: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guILJw_it2H-VJ9FtUx9eQoWkzNoDljy ,另同步於新竹縣政府政風處 YouTube 播放(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k7EJxz1v2M),請參考運用。
三、相...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4201793號函辦理。
二、依112年1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後,公務人員補休假期限延長至多為2年,且遷調後於原服務機關未休畢之補休假,得於原補休假期限內至新任職機關續行補休。
三、參酌前開公務人員規定並保障教師因轉任不同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學校或大專校院之補休權益,自112年1月1日起發生得補休事由之公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補休期限及續行補休規範如下:
(一)教師補休,應於得補休事由發生後2年內補休完畢。
(二)公立各級學校編...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12年6月13日府性平字第1120748173號函辦理。
二、為利營造性別平等的法律和社會環境,請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重視性別平等三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摘要說明如下:
(一)性別工作平等法:在於消除職場上性別歧視,事前預防性騷擾事件發生,及性騷擾事件發生後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
(二)性別平等教育法: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規範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事項。
(三)性騷擾防治法:指適用在工作場所、校園以外的其他場所,特別是公共場合的性騷擾。
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前於...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