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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教師請假規則」一案。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D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二、 旨揭修正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
三、 相關電子檔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7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100407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期接獲通報民眾於野外自行採摘誤食大花曼陀羅葉片致中毒事件,為防範憾事再發,爰提供大花曼陀羅宣導文宣(如附件);另有關其他植物性天然毒(如野生菇類、姑婆芋等)之相關介紹,已同步置於該署官方網站「防治食品中毒專區」(網址: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153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30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100300號暨本府衛生局114年9月30日南市衛國健字第1140177927B號函辦理。
二、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請各校協助張貼海報(如附件),並於跑馬燈露出「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含電子煙)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含加熱菸),最高可罰1萬元」加強宣導,呼籲學生勿觸法。
三、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將執...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