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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106年至108年「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第1年度保險期間屆期一案。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3月7日總處給字第1070034038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旨揭保險辦理期間自106年4月1日0時起至108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其中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於107年3月31日屆期。貴屬員工有參加本項保險,且須辦理異動事宜者,請與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連絡;各機關學校如有相關需求,亦請逕洽該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0800-098-889。
三、檢附旨揭保險107年投保計畫及加入表1份。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3月7日南市教社字第1070124484號函
主旨:有關教師調用本局服務期間,其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採計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釋例彙編、教育部104年3月30日臺教師(一)字第1040039474號函、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調用教師調用本局服務期間,其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採計,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有返校授課者:依據「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6點之規定,年資得採計辦理獎勵。
(二)無返校授課者:應出...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