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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叮嚀:
(一)正常社交禮俗:「社交禮儀應正當,禮過三千不妥當;收禮得宜保心安,全年同源不逾萬」
(二)受贈財物:「受贈財物想仔細,三千一萬有依循;廠商餽贈不可收,知會政風免爭議」
(三)飲宴應酬:「飲宴應酬應考慮,如與職務有利害,飲宴應酬需避開,公務禮儀等例外,知會報備免疑猜」
(四)請託關說:「請託關說涉疑義,三日簽會釋懷疑,知會政風保權益」
(五)出席演講等活動費之支領:「鐘點五千剛剛好、稿費二千不嫌少」
(六)「應對進退均有據,利害關係要迴避,請託關說要思考,廉潔自持最重要」
(七)「社交禮俗不逾矩,請託關說需報備,謹言慎行少煩惱,廉政倫理要遵...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5月1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060136140號函
主旨:有關本市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之課務處理方式乙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旨案教師請假期間之行政職務及課務處理原則如下:
(一)職務代理順位:
1、第一順位:以同處室同職級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代理為優先。
2、第二順位:跨處室同職級或跨職級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代理。
3、第三順位:若有實際需求,得由校內科任教師擔任職務代理人。
4、請假期間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者,學校應調整該職務人員。
(二)職務代理人之課務:
1、前揭職務代理人跨較高職級代理者,且代理連續5日(不含例...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