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2月12日南市教人(二)字第1061214230號函
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部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