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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毓郎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8-01-10 | 點閱數: 469

 


臺南市麻豆區文正國民小學106學年度第二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

壹、 依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科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代理職缺:退休

  正取名額:1

  備取名額:2

  聘期:107/02/21至107/06/30(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 本校招聘類別為一般代理教師,需擔任五年級導師、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參加)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

  三、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

  第1次招考公告時間:107年1月10日(星期三)至107年1月16日(星期二)下午4時

第2次招考公告時間:107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

第3次招考公告時間:107年1月20日(星期六)至107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4時

 

   二、簡章公告

       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系統學校校務資訊區(https://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及本校網站(https://www.wjps.tn.edu.tw/)

   三、簡章表件:請於上列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並請自行下載使用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

              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公告。

  第1次招考報名時間:107年1月10日(星期三)至107年1月16日(星期二)下午4時

  第2次招考報名時間:107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

  第3次招考報名時間:107年1月20日(星期六)至107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4時

   二、地點:本校教導處(地址:721台南市麻豆區南勢里86號,電話:06-5722168#87)。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1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役男須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四、方式:採親送或通訊報名,須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送(寄)達

   五、報考者請於招考報名期限內,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完成資料登錄。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次報名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2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當日現場公告)

    一、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107年1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107年1月19日 (星期五)上午9時起(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107年1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二、應試人員當天帶身份證及相關證件正本以供查驗。

三、甄選注意事項:

   1.甄試順序,於報到時一併抽籤並公佈。

   2.甄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教材、內容不限,試教時現場無學生。請備妥試教簡案3份,由工作人員轉交評審委員,試教時間8分鐘。

  二、口試(50%)

 1.口試時間8分鐘,俟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相關問題為範圍。

    2.口試不得自行攜帶任何檔案、資料(如作品、教學檔案等)、通訊器材進入試場。

 三、成績計算:

   以試教及口試成績合計之,但總成績低於70分者不予錄取。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各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之。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通知:各分次甄選完畢並經本校教評會審查同意後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年1月17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年1月19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1次招考成績複查:107年1月17日(星期三)下午2時前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107年1月19日(星期五)下午2時前

   第3次招考成績複查:107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2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雙方國民身分證)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導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錄取人員報到: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

   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107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4時

   第2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107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4時

   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107年1月24日(星期三)下午4時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考試相關聯絡電話:06-5722168#87(教導處) 信箱:xu5726@tn.edu.tw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